汉中市印发六项办法规范公务支出

20.10.2014  08:35
 

  近日,汉中市陆续出台了市级机关会议费、差旅费、培训费、外宾接待经费管理办法,转发了因公临时出国经费、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这六个办法的出台,对于推进汉中市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健全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制度体系,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办法进一步强化了计划审批、报销审核、接受监督等重点环节工作要求,具有以下四个方面的特点。

  一是针对性强。紧扣市级机关会议、培训、因公出差等费用现行标准偏低、监督薄弱等突出问题,制定了科学管用的具体措施。

  二是从严控制。通过建立分类审批制度,制定合理的开支标准,规范开支范围、支付程序等措施严格控制支出规模,如会议费和培训费方面,严格限定人数、天数及会议、培训形式,并实行综合定额控制,其中一类会议每人每天410元,二类会议350元,三、四类会议300元,培训费每人每天320元。

  三是强化约束。各办法都用专门的条款明确划出“红线”,逐项列举禁止性事项,尽最大可能压减制度执行中的自由裁量空间,切实增强约束力。其中:会议费管理办法列举了7个方面的违反规定或超范围、超标准开支行为;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了3个“从严”、3个“严禁”、3个“不得”等内容;培训费管理办法中提出了7个“严禁”和5个“不得”等禁止性规定。各管理办法还对违规行为如何处罚进行了明确规定,强化了制度的刚性约束。

  四是有效监督。各办法既规定了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又明确了违反规定的问责方式;既有事前审批、计划报备等内容,又有事后审计、执行检查等手段,力求以有力的监督检查、严厉的惩戒方式,构建“不能、不愿、不敢”铺张浪费的长效机制。

 

责任编辑:殷誉玮  审核:秋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