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城固县医调委为患者讨回赔偿近160万元

10.01.2015  11:11
 

  汉中市城固县成立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第三方身份主动介入医患纠纷调解工作。自2013年3月成立以来,共受理医患纠纷26件,仅有一起通过诉讼渠道解决,成功率达96%,兑付患者赔偿达159.9万元,初步实现了依法调处、联动化解、群众满意的社会效果。

  医调委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调处医患纠纷,先后出台了《第三方医患纠纷调解流程》、《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章程》、《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规则》等制度,聘请法律专家10人、医护专家20人组成专家库,公开每一名专家的姓名、职务、专业和从业经历等信息,让社会公开监督,确保各项工作公平、公正、公开。以患者为中心,以“我能给你个说法”,赢得患者家属信赖与配合,使患者家属从心理上接受调解,逐渐变过去“闹访”为现在“座谈对话”,大大缓解了医患双方紧张局面。

  在调解程序上,医调委抽调专家开展调查取证工作。调查取证严格遵守法律程序和法律手段,在第一时间封存病历及相关药物等证据。首先按适应过错推定原则,推定医院有责,由医院自身举证;及时召开案情分析会,确定案件性质和责任。在责任认定中,如果存在不同意见,必须提交有关专业部门鉴定,患者家属对鉴定结论不服的可申请行政复议,由县卫生局、县司法局纪检部门全程监督。对于无经济能力聘请律师的当事人,由县司法局指派律师或法律工作者为其提供法律援助。对那些证据确凿、事实清楚,但当事人仍然对处理决定不服的纠纷,医调委及时启动调处听证程序,邀请患者亲属、相关专家、患者所在镇、村干部,共同参与案情分析、证据认定和责任定性工作。

  医患双方在经过协商达成共识后,签定调解协议,由医调委盖章后制作调解卷宗,再由县法院给予司法确认,医调委督促医患双方按协议条款履行,最终让纠纷得到妥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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