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工商局实施信用监管推进联合惩戒见成效
14.12.2015 17:37
本文来源: 工商局
汉中市工商局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按照建立“八位一体”市场监管新机制的要求,突出加强企业信用监管,积极探索推动企业信用信息交换共享和对失信企业的协同监管、联合惩戒,取得明显效果。
该局利用各类媒体全方位立体式宣传商改新政,提升公众知晓率;建立三级督导机制,落实轮回督导、定期通报等措施,扎实开展年报公示工作。2013年度、2014年度综合年报率分别为95.04%、94.0%,名列全省前茅。切实履行 “双告知”义务,建立工商联络员备案制度,启动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任职资格限制工作;采取公开竞标、购买第三方服务的方式,引入会计师事务所辅助企业信息抽查;严格落实信息公示制度及“黑名单”制度,联合市招标办等相关部门对列异企业在参与招投标、申请贷款、工商异地注册等活动中予以限制,目前,在汉中“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约束效应日渐显现。截止11月底,共公示市场主体的有关信息13万余户,公示行政处罚信息212件、公示省级文明诚信市场3个,公示省级“四星级”以上星级经营场所10户,公示省、市级“守重”企业86户。今年以来,共开展3轮企业公示信息专项抽查工作,对40户企业法定代表人任职落实了限制措施,依法将3031户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将4271户个体户标注为经营异常,根据法院检察院申请对7户涉诉企业变更登记予以冻结,备案招投标企业785户限制10户企业的招投标活动,限制了13户列异企业银行贷款、工商注册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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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2.2015 17: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