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建立失业人员取暖补贴发放制度

04.12.2014  09:48
 

  为提高失业保险保障水平,减轻失业人员生活负担,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经省政府同意,汉中市从2014年11月起,对在取暖期内当月正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按照人均225元/月的标准发放补贴,补贴发放期限每年最长不超过4个月。

  此次系汉中市首次对失业人员发放取暖补助,提高了失业人员取暖质量标准,也从源头上建立了失业人员取暖保障机制。

 

责任编辑:殷誉玮  审核:秋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