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将于2018年3月1日起施行

06.12.2017  15:03

  本报汉中讯(记者陈卫平)12月5日上午,汉中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就《汉中市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进行公布。作为汉中市首部实体性地方法规,该条例将于2018年3月1日起施行。

  据悉,《条例》分为总则、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规划和规范、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许可、招牌设置管理、安全管理和维护、法律责任、附则,共七章三十二条。作为汉中市首部实体性地方法规,《汉中市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的公布实施将对规范汉中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提高城市管理水平起到积极作用,在法治汉中建设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