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用好地方债券资金 助力经济发展

16.05.2016  21:05

2015年以来,汉中财政采取切实措施,用好用足省政府转贷我市的地方政府债券资金54.7亿元,其中:新增债券9.4亿元、置换债券45.3亿元。一是严格把关。坚持置换债券只能用于偿还审计清理甄别确定的到期债务,并严格逐笔对应到审计确定的存量债务项目。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和上新项目、铺新摊子;新增债券优先用于棚户区改造、陕南移民搬迁、城市地下管网改造、航空智慧新城建设等公益性项目。二是规范操作。债券资金置换存量债务时,及时签订各级财政部门、债权人、债务人三方协议,明确还款金额、还款时间及相关责任;新增债券资金,及时编制调整预算并报同级人大批准后执行,优先用于保障在建公益性项目后续融资。三是根据协议规定和偿债进度及时兑付资金。四是强化监督管理。市县财政对债券资金预算下达、资金拨付、使用效益等进行全过程监督检查,并主动接受人大、审计部门和社会监督,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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