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以来,在汉中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汉中市发改委紧紧围绕建设美丽汉中,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推动粗放型发展方式向绿色循环低碳发展方式转变,坚持强化节能目标责任与加强监管相结合,坚持调优产业结构、推动技术进步、强化工程措施、加强管理引导相结合,大幅度提高能源利用效率,节能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成绩。全市单位GDP能耗五年累计降低16%以上,超额完成省发改委确定的“十二五”节能目标任务。
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综合方案的通知》(国发〔2011〕26号)精神,汉中市发改委代市政府制定了《汉中市“十二五”节能降耗综合性工作方案》(汉政发〔2012〕24号),明确了市级各单位、各县区和重点用能企业“十二五”期间的节能工作职责。同时,将节能约束性指标——万元GDP能耗下降任务细化分解,以汉政办发〔2011〕59号下达了各县区,夯实责任,逐年进行考核。为改变以往工作只重结果忽视过程的现象,市发改委与市考核办多次衔接沟通,于2014年起在全省率先将节能措施考核纳入市对县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实行节能工作的过程和结果双评价,有力地推动了全市节能工作的开展。通过一系列的努力,四年来我市已3次位列全省年度节能工作前三,三次荣获省发改委的节能工作先进表彰。
为切实提升全市能源利用水平,汉中市发改委近年来积极争取中、省节能补助资金,引导帮助企业加快技术装备升级换代和重点用能装备节能改造。五年来,市发改委累计争取1.09亿元中省节能补助资金,重点支持了钢铁、有色、水泥、化肥等行业31个节能改造项目,大幅降低了企业实施节能改造的资金压力。同时,带动企业自身投入节能改造资金14.53亿元,节能补助资金的引导作用得到了较好的体现。
信息来源:汉中市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