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汉台分局巧妙破解消费者购房纠纷难题
19.04.2015 20:09
本文来源: 工商局
4月16日中午,灿烂的阳光透过工商汉台分局12315中心办公大厅明亮的玻璃照射进来,大厅里充满了阳光和暖意。大厅里,一位女士面带笑容一边从12315中心工作人员手中接过退回的7000元,一边激动地说:“你们真行,为我们帮了大忙,太感谢了!太感谢了!”原来这是12315中心工作人员又一次破解难题,为消费者挽回损失获消费者好评的一个感人场面。
4月3日,工商汉台分局12315中心接到消费者李女士投诉,请工商部门帮助要回她之前支付给房屋中介公司的款项。该投诉按程序已分流到辖区工商所处理,工商所做了几轮调解,因双方分歧太大,很难达成。
4月15日,消费者路过12315中心办公门口,又进来将此投诉陈述一遍,希望得到帮助。李女士为了给孩子结婚买房,通过某房屋中介公司进行二手房中介服务。李女士按中介公司的服务两次去看了中介的房源,未经慎重考虑仓促订房缴费10000元,后因资金和其他问题,决定不购买该房,双方在没有成交的情况下,因服务费退留问题发生纠纷,中介公司要扣除房款1.5%的中介费,该房源产权人认为李女士忽然爽约,错过了更好的买主,也要求给予一定经济补偿。12315中心工作人员接诉后,本着公平交易的原则,考虑消费者李女士家庭相对艰难的具体现状,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合同法》的规定(《合同法》第427条规定:“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多次召集双方,通过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调解,终于当天达成如下协议:被诉方向投诉方退回所收的中介费7000元,其余3000元由被诉方留做中介服务费。
本文来源: 工商局
19.04.2015 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