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滨法院:强制拆除房屋 保障重点项目

27.05.2016  12:45
        陕西法院网讯    5月25日,安康市汉滨区法院在安康高新区管委会、公安、城管、消防等多部门的支持配合下,组织执行人员对位于高新区罗家营村一组的被执行人刘某的房屋实施强制拆除,有力保障了陕西省重点建设项目安康国际天贸城的顺利建设。

        2013年10月,安康高新区土地统征储备中心依法征收了被执行人刘某的房屋。2013年12月25日高新区土地征通储备中心与被执行人刘某签订了房屋拆迁安置协议。被执行人刘某在同意产权调换获得等面积位于建民社区房屋(期房),并领取了房屋附属物补助款、搬迁拆迁费、过渡费等全部补偿款后,仍以各种理由拖延,拒绝迁出和拆除房屋。安康高新区土地征通储备中心于2015年3月向汉滨区法院提起诉讼,后经法院判决,被执行人刘某在判决生效后15日内搬出位于安康市高新区罗家营村的房屋并拆除该房屋。被执行人刘某不服判决提起上诉,安康中院审理后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刘某未在规定期限内履行。安康高新区土地征统储备中心于2016年4月申请汉滨区法院强制执行,该院受理后依法组织进行了听证,并多次与村组干部给被执行人刘某及亲属做思想工作,协调解决相关迁出拆除事宜,被执行人刘某以各种无理要求拒绝迁出和拆除房屋,该院遂决定依法强制执行。为确保此次强制执行案件顺利进行,该院协调高新区公安、城管、消防等部门共同制定了详细的执行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