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将取缔污染严重的10类小企业和3类生产项目
近日,陕西省省长娄勤俭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全省水污染防治工作,审议通过了《陕西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陕西“水十条”),提出,要根据三大区域地理特征,系统推进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保护和水资源管理,2016年年内要全部取缔污染严重的10类小企业和3类生产项目,确保到2020年地表水水质优良比例长江流域达到100%、黄河流域达到56%以上。
“10类小企业”是指小型造纸厂、制革、印染、燃料、炼焦、炼硫、炼砷、电镀农药等10类严重污染水环境的小企业;“3类生产项目”为首次提出的皂素、冶金、果汁等重污染小企业,今年年底前,这13类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重污染小企业将全部取缔。
据了解,陕西“水十条”提出,要突出保护优先、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以提高水环境质量为核心,按照“南防北控、中部提升、节水循环、优化空间、底线保障”原则,充分发挥法制规范、市场调节、科技支撑、标准导向作用,全面推进依法治水、系统治水、创新治水、全民治水,形成“政府统领、企业施治、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的水污染防治新机制,让三秦大地水更清,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持久动力。
到2020年,全省水环境质量得到阶段性改善,污染严重水体大幅减少,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地下水超采受到严格控制。到2030年,全省水环境质量总体改善,渭河水生态系统功能全面恢复。
为达到以上目标,我省“水十条”要求,要通过系统治理,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源头防控,推动经济社会绿色发展;节约用水,加强水资源综合利用;
科技引领,降低水污染治理成本;优化空间,保障水环境生态安全;健全法制,严格水环境执法监管;过程管控,提升水环境管理水平;市场推动,建立水环境治理内生调节机制;改革创新,突出分区域精准治理;落实责任,推动全民通力参与等10大举措,全面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记者 鄢山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