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关于应对沙尘的紧急通知

26.01.2017  10:39

  受甘肃、宁夏等地扬沙、浮尘天气输入性影响,我省关中地区自1月25日夜间起陆续出现强沙尘天气,26日0时沙尘前锋抵达我市后,PM10(可吸入颗粒物)、PM2.5(细颗粒物)污染指数快速上升,我市环境空气质量出现“爆表”现象(AQI大于500)。预计今日晚些时候起,本次沙尘过程将逐渐减弱消退。

  为减轻此次沙尘过境天气对我市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请各成员在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各项措施的基础上,按照《西安市极端天气灾害应急预案》规定,有针对性的开展沙尘天气应对工作:

  一、各区县、开发区、各级市容部门在气温条件许可的条件下,及时组织辖区全部保洁力量上路开展吸扫、喷雾、降尘作业,启动城市公园、绿地等处喷洒、滴灌设备进行喷水抑尘。

  二、各成员单位应利用各种渠道加强宣传,提醒广大市民做好防护措施,一般人群应尽量避免户外活动,如户外活动应采取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

编辑:李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