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的通知

07.01.2019  17:51

西安市人民政府网

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2019年1月3日18时,我市启动了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Ⅰ级响应)。1月6日上午,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一市一策”驻点跟踪研究工作组及省(市)环保、气象、应急等方面专家对近期空气质量形势进行了会商研判,结果认为:1月6日,我市气象条件不利于污染物扩散,预计6日空气质量为重-严重污染;7日凌晨至8日,受冷空气影响,大气扩散条件有利,预计7日为轻-中度污染、8日为良-轻度污染;9日受偏南气流影响,大气扩散条件不利,预计9日为中度污染。

根据《陕西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解除关中地区红色预警的通知》(陕重污染天气办发〔2019〕3号)要求,按照《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8年修订稿)》规定,经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批准,指挥部办公室决定发布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解除信息,于2019年1月7日零时起终止幼儿园、小学、初中及同等学历学校弹性停课和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措施,继续执行冬防期机动车每日两个尾号限行措施;1月7日14时起取消涉气工业企业应急减排措施,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终止。

请任务涉及的单位于2019年1月9日12时前将此次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开展情况评估总结(纸质传真及电子版)报市指挥部办公室。评估总结要全面反映本单位在应急工作上的任务部署、督导检查、分析研判、综合施策、成效评估等各方面的情况(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均需附图片),要做到图文并茂。

联系人:彭旭宁                 电   话:89839312

邮 箱:[email protected]     传   真:89839313

                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代章)

      2019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