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 西安对黄标车实行区域限行
09.12.2015 09:38
本文来源: 陕西网
面对重污染天气,西安市有哪些应急措施?哪种天气状况下,建筑工地要停工?
昨日,记者从西安市治污减霾办了解到,12月7日起,西安市治污减霾办再次启动了重污染天气Ⅲ级(黄色)应急响应。针对此天气情况,治污减霾办除了提醒和建议措施外,还提出以下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环保部门将督导10蒸吨以下燃煤工业锅炉停止运行。黄标车、无标车、大型货车、三轮车以及摩托车按照相关规定采取区域限行,引导过境车辆避开禁行区行驶;并与环保部门加大道路行驶超标排放车辆查处工作。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负责督导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在确保持非绿标的公务车全部停驶的基础上,再停驶30%公务车,停驶车辆停放于所在单位指定地点。
西安市治污减霾办工作人员表示,按照重污染天气的发展趋势和严重程度,将预警划分为四个等级,由低到高依次为Ⅳ级预警、Ⅲ级预警、Ⅱ级预警、Ⅰ级预警,分别用蓝、黄、橙、红颜色标示,Ⅰ级预警(红色)为最高级别。应急响应分为四个等级,由低到高依次为Ⅳ级应急响应、Ⅲ级应急响应、Ⅱ级应急响应、Ⅰ级应急响应。
西安市治污减霾办工作人员表示,根据不同的预警等级应急响应措施也不同。Ⅳ级、Ⅲ级应急响应,建议各幼儿园、中小学校等教育机构减少户外活动。Ⅱ级应急响应,各幼儿园、中小学校等教育机构停止户外活动。公务车停驶比例由30%调整为50%。如果出现I级应急响应,所有幼儿园、中小学必须停课。全市机动车(除公交车、出租车、新能源汽车及其它特种车辆外)按照黄标车限行区域每日限行两个尾号(按最后一位数字确定)。企事业单位采取弹性工作制。(记者 郑伊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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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2.2015 0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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