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

11.12.2016  22:36

西安新闻网 (记者 高乐) 昨晚10时,记者从西安市政府新闻办获悉,未来48小时我市环境空气质量仍将维持在重度至严重污染水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立即启动我市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幼儿园、中小学校停止户外活动。


根据12月8日18时中央气象台全国霾区域预报,结合我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情况,市气象、环保部门进行紧急会商,预测未来48小时我市环境空气质量仍将维持在重度污染水平,部分时段、区域可能出现严重污染。按照《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规定,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决定12月8日22时,启动我市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


建议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疾病患者等易感人群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运动;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和室外作业时间;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同时,市应急指挥部要求各相关成员单位在严格落实Ⅲ级应急响应及各项防护、建议性措施的基础上,再落实以下应急响应措施:


教育部门督导幼儿园、中小学校等教育机构停止户外活动;公安部门做好三环路(含三环)范围内重型、中型载货车,混凝土罐车等高排放车辆禁行工作;环保部门督导20蒸吨(不含)以下工业燃煤锅炉使用单位停止运行;市发改委督导大唐灞桥热电厂、大唐户县第二热电厂、西安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在保证供热的前提下,分阶段轮流限制发电;市市政局、西安城投集团督导所属供热企业强化减排措施,在保证供热、排放大气污染物达标的基础上,再减排30%;工信部门督导全市工业类重点大气污染源企业强化减排措施,污染物排放量减排30%;水泥粉磨企业停止生产;建设、城市管理、市政、交通、水务、轨道交通、棚户区改造管理部门督导除抢修抢险和特殊需要外的建设施工单位,停止室外作业;两类企业(预拌混凝土、砂浆企业)停止生产。


限行提示:今天我市机动车限行尾号为4和9,周末不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