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启动重污染天气Ⅲ级应急响应

18.01.2017  14:04

  16日,渭南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Ⅲ级(黄色)预警,要求各县(市、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机构和市级相关部门要立即启动重污染天气Ⅲ级应急响应,按照《渭南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组织落实应急响应工作。

  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建议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脑血管、呼吸系统等疾病的易感人群留在室内,确需外出必须采取防护措施;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和室外作业时间,如不可避免建议采取防护措施。

  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求10蒸吨以下燃煤工业锅炉停止运行;加大对燃煤锅炉、工业企业等重点大气污染源的检查频次,确保其大气污染防治设施高效运转;落实20%社会车辆和黄标车、无标车禁限行等措施;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停驶30%公务车。建筑施工单位严格落实围挡、覆盖等各项防尘措施,各类施工现场堆放的易产生扬尘物料应100%覆盖,裸露场地要增加洒水降尘频次(至少2次/日)。严禁焚烧秸秆、垃圾,主城区内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

 

 

 

 

 

 

(责任编辑:卓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