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重污染天气Ⅱ级响应降为Ⅳ级今日解除机动车限行

18.02.2017  01:05

西安日报 (首席记者 马昭)记者昨日从市政府新闻办获悉,由于空气质量好转,我市将重污染天气Ⅱ级响应降为Ⅳ级,车辆限行于17日零时起解除。


自昨日9时起,受偏北气流影响,我市近地面风速逐渐增大,大气污染扩散条件出现明显好转。18时,空气质量已恢复至“”。经气象、环保部门及专家会商分析,预测未来48小时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总体维持在轻度污染至中度污染水平。按照《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规定,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决定于昨日18时起,将我市重污染天气Ⅱ级响应降为Ⅳ级,并要求各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和Ⅳ级应急响应要求,组织开展好相关应急响应工作。与此同时,车辆限行于2月17日零时起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