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生态环境局召开“全市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工作会

22.04.2019  15:45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1号)要求和“2019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精神,进一步掌握固定污染源环境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了解排污许可证全覆盖的难点和薄弱环节,全面摸清已完成排污许可证核发的火电、造纸等24个重点行业排污单位情况,清理无证排污单位,切实做到“核发一个行业、清理一个行业、规范一个行业、达标一个行业”,4月10日上午,西安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召开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工作会议,其目的是为全面开展清理整顿,探索形成更科学、更全面、更高效的排污许可制度夯实基础。各生态环境分(县)局局长、科长及工作人员,市局相关处室负责人等参会。

首先,由市局总量处处长高利清对此次清理整顿工作进行安排和布置,并提出如下要求: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二是明确工作任务,三是形成工作清单,四是明确工作依据,五是强化责任监督。要求各单位按照市局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工作方案开展好各项工作。

随后,结合此次清理整顿工作,总工程师梁朝对核发排污许可证有关工作做出强调:一是把握两个节点,二是做好政策解读和核发工作。同时指出,在开展工作中要先易后难,加强沟通与协调,做到应发尽发。

之后,针对此次清理整顿工作,局长刘军从三个方面作出重要指示:一是充分认清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二是精准领会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试点工作的主要内容;三是凝心聚力,坚决实现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要求各单位要把握重点,明确任务,统筹谋划,精心布置,按时间点、分阶段快速推进,规范有序发放,确保按时限完成全市所有固定污染源许可证核发工作。

最后,副局长张炳淳强调:一是高度重视清理整顿和核发工作;二是强化领导、组织专班、形成合力;三是把握时间节点,迅速安排部署;四是加强工作协调和沟通;五是加强督导检查,做好整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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