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2014年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达到国家考核要求

05.02.2015  18:42

  按照环保部《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管理办法》、《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办法》等相关的要求,2014年我省组织开展重点污染源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不断提升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的运行管理与应用水平,全省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为82.36%,达到了国家《 “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办法》中75%的考核要求。

  目前,我省2015年上半年国控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考核基数剔除工作已完成,参加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考核企业共246家,并通过专家审核。

  省环保厅已对2014年度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考核情况进行了通报,要求各市充分认识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考核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熟悉相关标准及规范,不断提升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运管队伍的业务能力建设,加强现场端的运行管理,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全省2015年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达到国家考核要求并稳步提升。

 

 

(责任编辑:秦熠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