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环境噪音污染防治条例明年实施 广场舞甩鞭罚款200元/人
西安市人大常委会今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西安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简称《条例》),该条例将于明年2月1日起实施,《条例》规定,广场舞、抽打陀螺、甩鞭子扰民的,对个人要罚200元。
新建住宅不公示防噪措施将受罚在不少住宅楼,夜间睡觉时也常会被噪声吵醒。而在购买楼房时,也不知道该建筑采取了哪些隔声措施。《条例》规定,经依法批准销售的新建居民住宅可能受到工业、交通运输、住宅小区附属设备等噪声污染的,房地产开发经营者应当在销售场所公示所销售住宅的建筑隔声设计、可能受到的噪声污染情况以及采取的防治措施,并在售房合同中予以明确。如果违反该条规定,由房屋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针对此规定,家住在西安城北的李女士说,她以前买房子时,开发商也没有说噪声问题,刚说不会吵的,可住进去后噪音特别大,如果早点有这个规定就好了。
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晚9时至次日7时禁甩响鞭针对人们关注的广场舞、打陀螺、甩响鞭扰民问题,《条例》规定,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及其附近的街道、广场、公园,21时至次日7时期间进行宣传庆典、文化娱乐、体育健身等活动,不得使用音响、抽打陀螺、甩响鞭等方式产生噪音影响居民正常休息。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管理者应当对噪声扰民行为进行劝阻;劝阻无效的,应当及时向城管执法部门报告。如果违反此项规定,由城管执法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警告后拒不改正的,对单位处500元罚款、对个人处200元罚款。
此外,《条例》还规定,禁止高考、中考前十五日内以及高考、中考期间进行夜间施工作业。禁止高考、中考期间在考场周围500米区域内进行施工作业。在此期间遇有抢修、抢险、应急作业的,应当采取有效噪声防护措施,并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华商记者 周艳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