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厂超标排放将被高限处罚 长期违法排污按日计罚

20.11.2015  10:27

西安日报 (记者马昭)昨天,市环保局通报了今年以来我市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对企业超标排放污染物环境违法行为将进行高限处罚,对长期违法排污的行为实施“按日计罚”。



今年1月—10月份,各级环保部门检查中发现我市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中还存在各种不同程度的问题:市环保局共接到省级通报文件7份,共通报污水处理厂15家次,其中,出水超标问题12起,污染源自动监控运管问题3起;市、区(县)两级共发现和查处污水处理厂问题13起,其中,出水超标问题9起,污染源自动监控运管问题3起,污处设施运行不规范问题1起。



对于企业出水超标排放问题,市、区(县)两级环保部门将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加强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同时,依据新《环保法》,将从严、从重、从快对企业超标排放问题进行查处,对企业超标排放污染物环境违法行为进行高限处罚,对长期违法排污的行为实施“按日计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