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勇式”集体和个人评选活动启动 请您来投票
汪勇是谁?陕西最有名的社区民警、“时代楷模”、“三秦楷模”。昨日上午,在汪勇精神的发源地——西安咸东社区,省委宣传部、省公安厅联合华商传媒集团,隆重举行全省公安机关“汪勇式集体”和“汪勇式个人”评选宣传活动启动仪式。
在你身边
有不少“汪勇式”集体和个人
“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中把平凡的事情做到极致,让老百姓感受到最接地气的安全感和幸福感。”
其实在你身边,还有不少“汪勇式”集体和个人。为弘扬楷模精神,进一步宣传“汪勇式先进集体”和“汪勇式先进个人”的事迹,即日起,省委宣传部、省公安厅联合华商传媒集团,在全省范围评选“汪勇式”集体和个人。
昨日上午9时,“汪勇式集体”和“汪勇式个人”评选活动在咸东社区咸宁湾小区举行。副省长、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杜航伟,省委宣传部副部长李伟,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厅长曾岚,西安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局长任军号,华商传媒集团总裁、华商报社社长周怀忠,华商报社执行社长相伟、华商网总经理曹鹏飞等相关领导出席。省公安厅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公培明主持启动仪式,西安市公安局民警代表及各界群众代表共200余人参加。
曾岚在致辞中说:“2015年1月,省公安厅在全省公安机关启动了‘汪勇式集体’和‘汪勇式个人’创建评比活动。一年多来,各级公安机关选树了一大批“汪勇式”候选集体和个人。组织开展这次评选宣传活动,就是要通过华商报、华商头条、华商网等,全面展现这些候选集体和个人的先进事迹。‘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公安工作好不好,群众感受最真切;民警干得怎么样,群众最有发言权。诚恳地希望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积极关注、踊跃参与,为您认为优秀的候选集体和个人投票。”
周怀忠说:“华商报作为本地有较大影响力的媒体,一直以来始终把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弘扬社会主旋律作为己任,有责任、也有义务,把这些民警的先进事迹报道出去。”
编辑:李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