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秦玉海涉嫌受贿案被公诉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消息,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副主任秦玉海涉嫌受贿一案,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后移送山东省淄博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淄博市人民检察院已向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秦玉海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秦玉海,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山东省淄博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秦玉海利用担任中共河南省焦作市委书记、河南省副省长、河南省公安厅长、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2014年9月21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消息,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秦玉海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
2015年2月13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消息,秦玉海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秦玉海身为党的高级领导干部,严重违反党的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严重违纪违法,且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审议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秦玉海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同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依法对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副主任秦玉海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2016年4月11日,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消息,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副主任秦玉海涉嫌受贿一案,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后移送山东省淄博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淄博市人民检察院已向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秦玉海简历
秦玉海,男,1953年3月生,黑龙江泰来人,汉族,大专学历,1971年2月参加工作,1976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副总警监警衔。
参加工作后,历任黑龙江省大庆团市委宣传部干事、副部长,大庆团市委副书记兼石油管理局团委书记,大庆石油管理局党委常委,共青团黑龙江省委常委、办公室主任等职务。
1987.09 共青团黑龙江省第八届委员会副书记、党组副书记
1994.12 共青团黑龙江省第九届委员会书记、党组书记
1997.02 中共黑龙江省鹤岗市委副书记,市政府代市长、市长
1998.12 中共河南省焦作市委副书记,市政府代市长
1999.01 河南省焦作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2001.02 中共河南省焦作市委书记
2004.01 河南省政府副省长、省政党组成员,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公安厅厅长、党委书记兼武警河南总队第一政委、党委第一书记(期间兼任河南省政府残工委主任;2011.03河南省残联第五届主席团主席;2012.09兼任河南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副主任)
2013.01 河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2013.02 河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书记
2014.09 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
2014.09 据中央组织部有关负责人证实,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秦玉海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中央已决定免去其领导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