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防总启动海河辽河防汛Ⅲ级应急响应
21.07.2016 11:36
本文来源: 水利厅
国家防总高度重视当前强降雨防范工作。7月19日晚,国家防总副总指挥、水利部部长陈雷主持召开防汛会商会,分析研判雨情、汛情,进一步安排部署当前防汛抗洪工作。国家防总秘书长、水利部副部长刘宁出席会商会。
针对华北、东北地区汛情,陈雷要求突出抓好以下工作:一要采取有效措施全力确保人员安全。抓紧转移可能运用的蓄滞洪区、低洼危险地区、可能淹没区内人员,做好人员避险安置工作,确保人员安全。二要突出抓好水库安全度汛工作。切实加强监测预报、水库科学调度,落实抢险具体措施,保障水库安全。一旦出现险情,要在全力抢险的同时,抓紧转移危险区群众,确保水库安全和人员安全。三要全力抓好山洪防御工作。要切实落实群测群防机制和措施,充分发挥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作用,及时组织危险区域人员转移,要切实落实孤寡老人、留守儿童转移避险措施。四要确保重大设施安全。有关部门、单位和地区要抓紧落实责任、抢险队伍、物料,全力做好南水北调、西气东输、重要铁路等重要设施防汛抢险相关工作,确保防洪安全。五要切实强化城市防洪排涝。要根据具体情况详细梳理城市内涝积水点,切实落实城市防洪排涝责任和应急具体措施,统筹做好城市外洪内涝防御,全力保障城市正常运行。六要强化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要密切监视天气变化,强化汛情、灾情分析研判,视汛情发展及时采取相应抢险抗灾措施,进一步强化各级防汛组织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等工作。
会商决定,根据《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国家防总启动海河辽河防汛Ⅲ级应急响应,向北京、天津、河北、河南、山西、山东、辽宁、吉林省(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海河防汛抗旱总指挥部,辽河流域防汛抗旱协调小组发出通知,安排部署工作,要求立即根据有关规定启动相应级别防汛应急响应,各级行政首长、技术责任人等要立即投入抗洪抢险,全力做好当前防汛抗洪工作。
根据先期天气预测,国家防总提前派出的7个工作组正在河南、河北、山西、吉林和辽宁等地协助地方开展防汛抗洪工作。
本文来源: 水利厅
21.07.2016 1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