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庆油田一女职工 1年挪用416万公款投资重金属
20.06.2015 20:02
本文来源: 古汉台
古 汉台 网6月20日讯 (刘好梦白隽永记者谢斌)主要负责职工住房补贴及福利发放工作的采油厂事务管理站职工, 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416万元,用于投资贵重金属现货交易。昨日上午,胡某(女)挪用公款一案在长庆油田公开开庭审理,15名未 央区人大代表和约500名长庆油田职工,参加旁听。
胡某是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油厂事务管理站职工,日常的主要负责该厂职工住房补贴及福利发放工作。
检 察机关指控,2011年11月4日至2012年10月24日期间,胡某利用工作上的便利,先后9次从该厂收缴职工购房款和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私自转走资金共 计416万元。胡某将该笔资金用于投资贵重金属现货交易,进行营利活动。由于被告人胡某挪用公款数额巨大,根据刑法规定,应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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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2015 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