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措并举冲刺治污减霾目标建设天蓝水清美丽西安
西安日报 (记者 马昭)四季度是治污减霾各项目标任务的冲刺阶段,为确保全年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市环保局将加强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巩固提升水污染治理成效、强力推进“四个清零”任务,努力抓好治污减霾各项工作,为全面加快“美丽西安”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西安蓝”已逐渐成为新常态
今年以来,市环保局认真落实大气、水污染防治“国十条”,全力打好治污减霾攻坚战和持久战,确保实现主城区2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煤场、居民蜂窝煤用户和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黄标车“四个清零”。截至9月底,我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204天,比去年同期增加42天,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88.3%;主要污染物浓度大幅下降,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浓度同比分别下降22%、32%、27%、13%。4月份,国务院考核组对西安的空气质量改善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幅度位居全国前列,治理雾霾成效显著”。在全国74个重点城市空气质量排名中,西安已连续19个月退出了后10位。根据市统计局最新调查显示,西安市民对治理雾霾工作的总体满意度突破6成,“西安蓝”已逐渐成为新常态。
今年以来,我市渭河出界断面化学需氧量、氨氮浓度均值分别在30毫克/升、1.5毫克/升以下,符合省考指标要求,渭河西安段及其主要支流水质持续好转。截至9月底,“四个清零”目标全市燃煤锅炉拆改任务完成率已达97.5%;18个规范煤炭交易市场、优质蜂窝煤、点火蜂窝煤和煤炭生产配送场所建设工作已全部开始动工;45563户居民已完成煤改洁工作,占到全年任务的87.3%;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黄标车“清零”已完成99.2%。
冬防期间对重点排污企业24小时驻厂监察
今年四季度,我市将继续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改善空气质量,巩固已取得的治理成果,为市民赢得更多优良天。
在燃煤污染防治方面,对现有燃煤设施不能达到《关中地区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的必须限期治理。集中开展全市燃煤企业煤质专项执法检查,不断提高燃煤企业煤质合格率。冬防期间,对重点排污企业实行24小时驻厂监察,全面检查除尘、脱硫、脱硝等环保设施运行情况和煤质情况;对污染治理设施擅自停运、不正常运行、超标排放、煤质不符合标准等违法行为,从严从重处罚。
多部门联合检查严控扬尘污染
在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方面,加快机动车强制维护管理信息系统和固定式遥感监测系统建设,加大查处力度遏制黑烟车、超标车违法排放,严格执行黄标车、无标车三环内限行措施。
在扬尘污染防治方面,认真贯彻落实《西安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联合建设、城市管理、市政、交通、棚户区改造等部门开展扬尘污染执法检查,严肃查办、强力打击违法行为。冬防期间,除抢修抢险、地铁施工外,原则上停止新项目开工,在建工地停止开挖、出土、拆迁、倒土等土石方作业,建设部门不再新发施工许可证,城市管理部门暂停渣土清运审批。
在焚烧生物质污染防治方面,切实履行秋季秸秆禁烧监督检查职责,采取机关处室对口联系涉农环保分(县)局实施责任包抓检查秸秆禁烧的方式,每日兵分三路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监督检查,确保不发生焚烧秸秆现象。
第四季度,我市将按照《西安市渭河水污染防治巩固提高三年行动方案(2015年—2017年)》确定的目标任务,进一步加强对重点治污工程的检查督办力度,确保工程顺利进行,保障渭河干流西安段全程断面水质稳定达标。同时,加大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力度,督促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实现100%达标。
未完成治污减霾任务实行一票否决
四季度是治污减霾各项目标任务的冲刺阶段,我市将以确保实现“四个清零”目标为重点,强化治污减霾“一把手”工程。继续做好燃煤锅炉拆改工作,既要保证今年全面完成年度任务,又要加大督促检查力度,确保辖区不再新增燃煤锅炉。
同时,将加强考核督查和责任追究。对各部门、区县、开发区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情况进行督查,对年底完不成任务、不落实工作通报制度的单位,以及专项整治不到位的区县、开发区,将按照《大气污染防治考核办法》严格实施考核,对不能按期完成治污减霾重点工作任务的,实行一票否决制。按照《大气污染防治责任追究办法》,严查大气污染防治中出现的问题和相关责任人员。督促各级责任主体切实担起责任,积极主动地抓好治污减霾的各项工作,深化压煤、抑尘、减排、增绿、禁烧五项治理,圆满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稳步持续改善城市环境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