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霾抓大不放小
在调整产业结构、淘汰落后产能、减少燃煤和机动车污染、整治各类扬尘这几大方面发力,不等于说可以无视生活中“小而散”的排放。在污染治理上,抓大是必须的,抓小是必要的,抓大的同时不能放小
日前,新制订的《北京市庙会、游园会、展销会等活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规定,庙会、游园会、展销会禁止从事产生油烟、油污、异味等污染环境的食品经营项目,这意味着炭烤羊肉串、烤鱿鱼、油炸臭豆腐等“闻着呛、吃着香”的“美味”将退出上述会展活动。
在灰霾多发的大背景下,出台这一规定具有很大的合理性。但是,它也让一些习惯于“赶会”的餐饮商贩感到不爽,烧烤油炸类的买卖不好做了,要么得转行,要么得花钱添置油烟净化设备。食客们也颇有微词,逛庙会连个烤串都吃不着,多扫兴啊。有人因此诘问:治霾应该抓大事,那么多企业、那么多工地不去管,怎么老盯着老百姓这点事?
所谓老百姓这点事,当指由公众生活产生的污染物排放。除了会展活动那些事,日常生活常见的露天烧烤、餐馆油烟、燃放烟花爆竹、小锅炉、小煤炉、干洗店、汽车维修店乃至乱烧垃圾、树叶等等,都属这类排放。它们与大型工业企业、大锅炉、大工地、黄标车排放的污染物相比,在灰霾污染源中确实不占大的比例。
有人认为,抓这些“小而散”的排放,是治标不治本。需要澄清的是,什么是治本,什么是治标。从污染成因来看,人为排放的污染物超过环境容量是其本,气象扩散条件不利是其标,治本之策就是老老实实地减排。抓这些“小而散”的排放,难道不是减排?难道不在治本之列?
从方法论的角度看,光治标不治本,显然不对,治本的同时治标,没什么错,不能把治本与治标对立起来。如果非要在人为排放之中分出本和标来,把大企业、行业产生的污染看作是本,把“小而散”的污染看作是标,实际上各地两者都在治,“治标不治本”与“治本无须治标”的说法,都不符合事实。
只要造成污染,就应该管。灰霾不是单一原因造成的,防治灰霾需要综合施策。在调整产业结构、淘汰落后产能、减少燃煤和机动车污染、整治各类扬尘这几大方面发力,不等于说可以无视生活中“小而散”的排放。在污染治理上,抓大是必须的,抓小是必要的,抓大的同时不能放小。
防治“小而散”的排放,是上述几大防治措施的具体内容。减少燃煤污染,就得严管小锅炉、小煤炉;控制机动车污染,不排除私家车和汽修厂、加油站;整治各类扬尘,不能放过露天烧烤和烟花爆竹;严格监管企业污染,也不能对汽修厂、砖瓦厂、木材加工厂等小微企业网开一面。
抓生活源的排放,并非与老百姓过不去。哪个人不愿意呼吸清洁空气,不希望蓝天常在?采取那么多治霾措施,是为了早日实现大家顺畅呼吸、健康生活的目标。采取哪项措施,都要或多或少影响人们的日常生活,这时候就需要个人多一分理解,能够放弃一些利益。光指责别人,或者只要求别人减排,自己却作壁上观,都不可取。既然同呼吸,就得共奋斗。
《 人民日报 》( 2014年12月06日 09 版)
(责任编辑:李国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