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法制报】交通事故案件处理的“户县模式”
陕西省户县人民法院道路交通法庭成立以来,就把案件受理范围确定为,交通肇事刑事案件、交通事故民事赔偿纠纷等多类型交通事故案件。通过对道路交通事故案件办理裁判尺度的统一,有力地推动了诉讼过程规范化程度,让当事人在事故处理中感受到暖心、放心、省心,使每一起交通事故处理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形成了一套符合实际的“户县模式”,成功破解了相关案件处理难的问题。
2011年1月15日,陕西省户县法院针对当地道路交通安全案件的特点和形势,适时在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成立了道路交通事故临时法庭,主要职责是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交通事故民事赔偿案件、交通事故诉前保全案件、交通肇事民事赔偿调解工作、与交警部门共同做好交通安全宣传工作以及接受群众法律咨询。
在临时法庭试运行的两年间,先后受理了85件刑事案件,70件刑事附带民事调解和确认调解,受理涉及交通事故民事赔偿、诉前保全案件914件,接受诉前法律咨询共3574人次,并且成功审理了户县首例酒后驾驶案,为广大驾驶员敲响了警钟。
2012年12月31日,经编办正式批复的陕西省首家专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刑事、民事案件的专业法庭在户县挂牌成立。户县法院道路交通事故法庭自挂牌成立以来,形成了一套独有的道路交通事故案件处理的“户县模式”,成为公正、及时、就近处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的“黄金干道”。
由于户县目前处于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期,在户县境内行驶的机动车数量显著增多,从而导致交通事故数量呈逐年上升趋势。据相关部门统计,2013年,户县县域内发生的交通事故达1767件,其中死亡人数为36人,受伤人数为803人;2014年,户县县域内发生的交通事故达2412件,其中死亡人数为43人,受伤人数为990人;2015年上半年,户县县域内发生的交通事故达1296件,其中死亡人数21人,受伤人数405人。伴随着交通事故的高发、多发,户县法院道路交通法庭受理案件的数量也逐年增多。2013年,道路交通法庭共受理道路交通损害赔偿民事案件698件,交通肇事罪刑事案件35件;2014年道路交通法庭共受理道路交通损害赔偿民事案件825件,交通肇事罪刑事案件37件;2015年1至5月份,道路交通法庭共受理案件357件,其中道路交通损害赔偿民事案件307件,交通肇事罪刑事案件32件。
道路交通法庭的成立,为公正高效解决交通事故纠纷、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推动“平安户县”建设做出了突出贡献。户县法院道路交通法庭成立以来,先后多次被各级党委、政府部门及上级单位表彰奖励,其中2011年度被户县县委、户县人民政府授予“户县人民满意政法单位”荣誉称号;2011年度被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授予“优秀人民法庭”荣誉称号;2012年度被户县县委、户县人民政府授予“户县人民满意政法单位”荣誉称号;2013年度被户县县委、户县人民政府授予“户县巾帼文明岗”荣誉称号;2014年度被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授予“集体三等功”。此外,以道路交通法庭庭长郑颖乔、副庭长吴燕维为代表的道路交通法庭干警也先后被省、市、县等各级党委、政府部门及上级法院授予“法院系统办案标兵”、“人民满意政法干警”、“个人三等功”等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