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法制报】亲属借款闹不和 法庭调解化矛盾

29.10.2014  12:53
  陕西省泾阳县法院泾河法庭审结的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经过虽然有些波折,但最终挽救了一段亲情,结局获得了当事人的满意。

  2010年新年伊始,被告李某因家庭经济困难,于是向表哥赵某借款2500元,同时又向表哥的妻弟借款5000元,赵某作为还款担保人。原告赵某替李某偿还了妻弟的借款5000元,但是后来赵某向李某催要欠款,但李某以各种理由推脱,拒不偿还,赵某在无奈之下诉至法院,要求李某偿还借款。

  该庭受理此案后,主审法官及时走访原、被告双方并进行谈话调解。调解时,起初李某对借款事实故意含糊。具有办案经验的主审法官一下就看出了被告的心思,劝说道:“做人得讲良心,别人在你困难时帮助了你,咱不能以怨报德,埋没了良心。”经过法官耐心询问,得知被告在借款时有旁人在场,证人也同意做证。这时李某最后一道防线被击垮,承认了借款事实,愧疚地说道:“我愿意直接还给赵某7300元,希望可以冰释前嫌,多年的亲戚关系可不能在咱老哥俩这断了......”赵某见状,激动地说:“感谢法官终于了结了我的一桩心事,感谢法官挽救了这份亲情,谢谢法官,谢谢泾河法庭......

  最终,表亲双方握手言和,重归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