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法制报】富县法院副院长宣讲“油气法” 便民

18.12.2014  14:14
  为了增强油区村民保护石油天然气管道的法律意识,12月17日,陕西省富县法院副院长李福林,应邀前往新建高速公路和石油管道经过的茶坊镇畔上行政村,现场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参加宣讲会的有县、镇、村干部和群众代表30余人。

  李福林从该法的立法宗旨、石油天然气管道的范围、保护部门讲到管道的规划和建设;从管道运行中的保护讲到管道建设工程与其他建设工程相遇关系的处理,告知村民在生产生活中严格遵守法律维护管道安全和自身安全。最后,李福林讲解了有关法律责任的规定。希望村民遵纪守法,有事通过合法渠道解决。

  在宣讲中,李福林与干部、村民进行了互动,使村民对法律规定有了更深刻的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