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法制报】渭南中院院长带头开庭审案

17.12.2014  13:35
        手机通话起矛盾,相约见面“分高低”,言语不和动手脚,手持利器把人杀。12月12日上午,陕西省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被告人李某故意伤害一案,而担任审判长、敲响法槌的是该院党组书记、院长张振伯。院长亲自开庭审理案件,是渭南中院固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深入开展领导干部“当好标杆、向我看齐”活动,促进全市法院审判质效提升的有力举措。

        庭审中,担任审判长的张振伯院长庄重得体、语言规范,对争议焦点的归纳一针见血,对庭审过程的掌控游刃有余,充分展示了严谨的庭审作风和娴熟的庭审驾驭技巧。整个庭审正规有序、公开透明,诉辩意见都得到了充分的表达;宣判后,被告人李某当庭表示不上诉,愿意认罪服法。

        今年以来,该院已有多名院领导亲自开庭审理案件,受到了法官干警和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

        该案通过渭南中院官方微博@渭南中院进行了庭审实时播报,两小时内发布30条微博、20张图片,6000多文字真实又全面地展示了整个庭审过程。渭南中院今年已经通过网络直播各类案件20余起。Z/B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