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法官温情寄语 救赎未成年被告人

16.07.2015  10:58
        陕西法院网讯    “作为一名法官,我衷心希望你能真正认识到自身错误,及其对家庭和社会带来的危害,给受害人带来的损失,今天你犯了错,是人生的一次挫折,今后的路还很长,切记要从犯罪的阴影中振作起来。……”这是一篇理法交融、温情浓浓的法官寄语。7月14日,岚皋法院未成年人犯罪庭审现场,刑事审判庭法官宣读判决后,对未成年被告人语重心长的说了上述话语,意在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情理教育,充分体现人文关怀,在思想道德方面给未成年被告人以更多的启迪和思考,从而使法院判决书更具有说服力、亲和力和公信力,以期达到教育、感化、挽救之目的,有效增强法院判决的社会效果。

        针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岚皋法院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审理、帮教工作。一是专门成立了审判机构,组成了未成年人案件审理合议庭,选聘县妇联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工作人员担任陪审员,参与此类案件的审理,二是采用圆桌审判形式进行审理,减轻对未成年人被告人的心理影响,三是实行法官寄语制度,体现寓教于审、温情拯救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