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法官电话调解300万商业纠纷

24.11.2014  17:10
        陕西法院网讯    11月20日,又一起复杂繁琐、争议标的较大的工程款案件,经过长安区法院办案法官的多次电话调解,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纠纷得以化解,双方当事人均向法官致谢后满意而归。

        今年9月,原告陕西派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将北京雷鼎金刚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和三星物产建设(上海)有限公司一起诉至长安法院,要求二被告公司履行对其价值300余万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欠款。

        案件受理后,考虑到两被告公司均系外地企业,往来法庭不便,办案法官多次通过电话联系两被告公司,最终两被告均派委托代理人出庭应诉。经审理查明,因被告公司以各种理由未对原告施工工程进行结算,导致双方未在约定期限内进行工程结算确认。考虑到双方结算需要经过专业人员进行核算,且结算工作量大需要一定时间,办案法官对庭审工作及时进行了调整,采用先开庭质证,在审理中进行边协商边对帐的方式,让双方当事人做到心中有数。

        庭审后,由于两被告代理人均在外地,为减少双方诉累,办案法官继续采用电话方式,耐心细致地做双方的疏导工作。一方面法官要求被告尽快完成对原告工程施工的核算,以便双方尽快进行工程结算确认,另一方面也积极做原告的工作,引导原告工作作出适当让步,以便双方纠纷尽快解决。经过办案法官努力,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原告撤销对上海公司的起诉,由被告北京公司以280万元分两次付清对原告的欠款。至此,该起案件标的大、案件双方均系外地企业的商业纠纷案件顺利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