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龙法官:离婚切莫离了对孩子的爱
前几日,我开庭审理了一起关于姓名权变更的行政案件,这是一起因为离婚而父母亲因为孩子姓名变更而引发的行政官司。这个孩子在父母离婚前取名“李某”,离婚后母亲改她改名为“张某”,父亲知道后将公安局告上法庭,要求撤销对女儿姓名更改的登记,也就有了前面所说的那一幕。也许是她父母的争强斗气,也许是出于其他的原因,殊不知在她们看起来微不足道的事情却给这个孩子小小的心灵造成了巨大的伤害。
这位母亲每次到法庭,都带着这个不足十岁的小女孩,她看起来怯怯的,总是蜷缩在母亲的怀里,满脸充满了恐惧。这已经不是我第一次在法庭上看见这么小的孩子了,而每次看到都会令我不禁叹息,孩子作为夫妻爱的结晶,当夫妻之间的爱已经逝去的时候,切莫断了对孩子的爱。
孩子告诉我,在父母离婚的的这一年间,她被两次带到法庭上,她感觉到特别害怕,也特别无助,时间长了,她就特别恨父母也恨自己。在学校里,每当同学们一起聊天,说起周末和父母一起出去游玩,一家人其乐融融的时候,她总是安静的离开,默默地流泪。她甚至以为父母离婚了,她就变成孤儿了,变成这个世界上最多余的人了。我伸手去擦了擦孩子脸上的泪,忍不住将她搂在怀里,孩子哭的更大声了,她用哽咽的声音哭诉着:“法官阿姨,我不想爸爸妈妈离婚,我想让我们一家人还像原来那样在一起。”
我不知道怎样跟她解释,因为她太小了,还不能理解父母离婚的含义,我只能告诉她,父母只是不在一起生活了,但是爸爸还是你的的爸爸,妈妈还是你的妈妈,而且永远都是,谁也不能改变,爸爸妈妈会像原来一样爱你的。我们每个人长大了都会离开父母开始新的生活,爸爸妈妈也是离开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生活的,难道爸爸妈妈也是孤儿吗?听到这里,孩子忽闪着她的大眼睛望着我,问我:“是真的吗?”我点点头,她破涕为笑。我知道她还不是很懂,因为真正能解开她心结的只有她的父母。
这几年,我经常到周边的小学给孩子们和家长上法制教育课,做调解,对孩子的成长就特别的关注,而我本身也是一位母亲,每每看到有孩子受到伤害,总能够感同身受。所以只要有夫妻来离婚的,我总要尽自己最大的能力调解,实在调解不成离婚的,我也要提醒他们,不要忘记对孩子的教育和爱,也不要剥夺孩子对父母的依赖,更不能因为争抚养权,抚养费,姓名权和探视权等纠纷无休止的“战斗”,给孩子造成更大的伤害,虽然大家各奔前程,但是永远不要忘记,在孩子刚刚来到这个世界那一段时光的喜悦和感动。
也许有人会说,你还真是杞人忧天,这些都已经远远超出法官工作的范围了吧,我笑而不语。我知道法官的工作说大了就是定纷止争,惩恶扬善,往小了说就是尽一己之能,排除身边的各种不和谐因素,我想这是每一个法官的初心,我也相信“不忘初心,方得始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