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模范法官邹碧华身上,我们应该学习到什么
法官和律师虽然同为法律职业统一体。但因为体制内和体制外的原因,以及其他因素,二者的关系并不和谐。律师中有和法官进行利益勾兑的“诉讼掮客”,也有和法官尖锐对立的“死磕律师”。一名法官的离世,首先引发的是律师界的悲鸣,这不由引起我的反思。同样作为一名法官,我们应当从邹碧华身上学到什么了?
邹碧华身上有一种高尚善良的人格。2006年邹碧华参加“上海市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时的演讲词只有一个主题——“母亲告诉我,要做一名有良心的法官”。正是因为良心这个最基本的理念支撑着他,在案件利益诱惑时能够自律不迷失方向;在接待当事人和律师时有一颗将心比心的“同理心”没有高高在上,能够平等尊重他们;在本职工作中没有得过且过,而是怀着强烈的责任感。善良是人类最美好的品质。对一名法官来讲善良是必须具备的品质,甚至超越你的法律水平。而善良这个法官最基本的品质,也许是见过了太多的社会阴暗面,也许是经历了太多社会现实磨砺,每个人心中都曾存在的最美好的东西,在这个物欲横流的时代在消弭,在缩减。对待当事人包括律师缺乏起码的尊重,对群众的疾苦显得漠然,对工作的责任放在一边,对利益的追求锱铢必较。究其原因,就是迷失了久违的纯真和善良。学习邹碧华,就是要重拾法官善良的基本品质,做一个有良知的法官。
邹碧华身上有一种勇于担当的责任。邹碧华曾说过“每次当事人站在审判台前时,他们期待的眼神给我们带来的只有两个字-----责任。从我们选择做法官的那一天起,我们就注定要面对当事人的期待;面对期待,我们就必须承担起这个职业所带给我们的沉重责任。”正是怀揣着一种实现公平正义的责任,他钻研业务孜孜不倦,面对问题他勤于思考善于总结。他把司法审判工作当做自己毕生追求的事业去尽职尽责干好。以他的学识和能力,如果从事律师或其他职业可能收入远高于做法官的收入。但是他始终坚守,并且为自己所从事的事业殚精竭虑。支撑他的就是对人民法院事业的挚爱。我们每一个法官,当初选择从事法官这份职业时难道说没有一份对法官事业的钟爱吗?只有把工作当成事业来干,才会收获快乐,才会敬重责任。学习邹碧华,就是要重塑把工作当事业干的精神,做一个有责任的法官。
邹碧华身上有一种宽广无私的胸怀。高度决定视野,胸怀决定成败。邹碧华生前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说,他很感恩自己赶上了一个改革开放的好时代,有一批爱才惜才法律前辈的引领,有走出国门,开阔眼界的机会,他感恩这个时代,所以也义无反顾投身于这个时代。他倡导“律师是法庭上法官弄清法律问题和事实问题的助手”的理念,主导推出《法官尊重律师十条意见》,在尊重律师的同时,也收获了律师对法官的尊重。他面对司法改革中的法官员额、权力运行、责任追究、人员分类管理等棘手问题,始终坚持调查研究、科学严谨、一切为了人民法院事业的长远发展的宽阔胸怀去啃一个又一个“硬骨头”,因为没有私心,所以他从来不怕得罪人。他把自己当成一个燃灯者,点燃自己,给他人带来了光明和温暖。学习邹碧华,就是要有海纳百川的无私胸怀,让法律人心中法治信仰的明灯永不熄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