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阳县法律援助中心扎实开展“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活动

17.11.2014  10:28

为了更好地适应新形势和任务要求,积极创新便民利民措施,进一步加大法律援助工作力度,努力让更多的困难群众获得快捷、方便、优质的法律援助,略阳县法律援助中心扎实开展“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活动。

加强宣传力度,扩大服务范围

通过有线电视、送法下乡、上街宣传、印发宣传资料、发放法律援助便民卡、爱心卡、等多种形式,深入广泛地宣传法律援助制度,让更多的群众了解法律援助,进一步扩大了法律援助知晓率。同时努力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在全县18个镇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和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窗口,进一步扩大了基层法律援助服务网络覆盖面,使困难群众的法律援助申请能够及时、就近得到受理。

简化工作程序,方便援助对象

县法律援助中心对来访人员一律免费提供法律咨询,对属于法律援助范围的,一次性明确告知申请程序,积极引导其申请法律援助,对疑难问题实行预约解答。同时在简化受理审查程序方面,县法律援助中心为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农民工五类人群开通“绿色通道”方便其申请法律援助。同时,积极落实便民利民措施,不断强化法律援助大厅功能,实行受理、审批、指派等“一条龙”服务,更加方便困难群众申请法律援助,从而提高了工作效率,使受援群众对法律援助服务更加满意。

提高服务质量,完善服务方式

为了提高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提升服务水平,该中心实行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在受理案件时,法律援助人员针对具体案件,建议受援人选择最有力的方式解决纠纷,对于案情简单、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案件,根据受援人意愿,尽量采取调解方式结案,减轻受援人诉累。加大对承办人的监督,强化各个环节办案质量管理。一是,提供受援人法律援助同时给每个受援人发放《援助案件意见反馈表》。二是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对援助案件进行抽查、回访。对重大案件实行全程跟踪管理,重点督办,保证受援人获得优质、高效免费的法律援助。三是定期走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劳动仲裁等单位,及时了解援助案件承办人履职情况。

  截止十月底,该县法律援助中心共办理援助案件102  件,为受害人挽回经济损失约347万元,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赢得了社会的广泛赞誉和一致好评。(李小飞 罗 英)

                                          来源:略阳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