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为低保妇女争取民事赔偿38万元
04.01.2015 23:38
本文来源: 古汉台
古 汉台 网1月4日讯 (佚 名)近日,商州区2014年“4·18”机动车肇事逃逸案的受害人家属在市法律援助中心和援助律师的帮助下,经与肇事人方协商及商州区人民法院判决,受害 人家属最终获得赔偿38万余元,受害人家属基本民事权利得到实际保护,受援人对法律援助机构和援助律师感激不已。
2014年4月18日晚10时许,贺某驾驶陕A396RL号小车在商州区文卫路与兴商街十字路口将行人牛振龙撞伤后逃逸,牛振龙经抢救无效死亡。牛振龙死亡时64岁,属城市低保人 口,其妻邵秀英60岁,也是城市低保人口。二人长期靠做门卫维持生计,三个子女在外地打工,收入有限。5月15日,经公安交警部门努力,将肇事车辆驾驶人 贺某抓获。邵秀英及子女欲聘请律师维权却无力承担费用。市法律援助中心了解到这个情况后,主动向其提供法律援助,指派 陕西 西宇律师事务所赵远涛律师为其提 供免费法律服务。援助律师介入后,经多轮艰苦磋商,终于与肇事方达成民事赔偿协议并实际履行,另外再通过诉讼为受援人争取到交强险理赔款。法律援助机构和 援助律师的帮助,最终使受援人权益得到基本保障,权利落到实处,实现了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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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1.2015 2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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