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让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

19.09.2014  18:08

我省三年办理案件8.2万余件 受援人数8万余人

 

      本报讯 (记者 韩岩)8月27日上午,省政府新闻办公室举办“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九场发布,省司法厅新闻发言人介绍了我省大力实施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相关情况。三年多来,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82000余件,受援人数84950人,挽回损失合计9.8亿元,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537000人次。

      法律援助工作是司法行政机关向社会提供无偿法律服务的一项重要职能。据了解,省司法厅从2008年起把每年的9月1日确定为我省的法律援助宣传日。从2011年起,我省连续四年将法律援助纳入省政府民生工程,累计投入资金2100万元,着力抓好抓实四项工作。

      一是建成了“城市半小时、农村1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在省、市、县三级全部建立了法律援助机构共118个。依托工、青、妇、残联等部门和乡(镇)、街道司法所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3000余个,在村组、社区人民调解组织建立了法律援助联系点,形成了省、市、县、乡、村“五位一体”覆盖全省的法律援助服务网络体系。

      二是注重社会宣传,让更多的老百姓知道了法律援助。三年多来,除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开展宣传外,还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法律援助三秦行”、“法律援助志愿者走基层”等宣传服务系列活动,进村组、进社区,深入到建筑工地、田间地头,提供法律咨询245980余人次。

      三是扩大服务范围,法律援助向城市拆迁、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不断延伸。全省各级法律援助机构不断降低门槛、扩大受援范围,除按照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规定提供法律援助外,还将服务范围扩展到了就业、就医、社保、拆迁等方面。法律援助办案数量年增速达到20%以上,位居全国前列。

四是开通了“12348”法律援助专线电话,服务措施更加便民。各地推出多项便民利民措施,建立低保人群信息档案,发放法律援助卡(证),组建法律援助“出诊队”,开辟“农民工绿色通道”,“农民工接待岗”,开展一站式、预约式、上门式服务等。法律援助专线电话咨询量达到145000人次。

来源:陕西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