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精神在严格工作程序中彰显

25.12.2015  09:14

      12月22日上午,礼泉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室内,在一阵热烈的掌声中,会议主持人宣布:礼泉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28次会议决定,钟伟同志为礼泉县人民政府代县长。

      为了严格县长辞职和决定任命副县长、决定县长代理人选的工作程序,此次会议召开前,礼泉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认真研究相关法律法规,主动请示上级人大常委会,详细了解长武、三原等周边兄弟人大常委会的做法,讨论提出了初步意见,12月14日,礼泉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听取了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的意见后,充分讨论,形成了共识:第一步,县长提名,县人大常委会会议投票表决,决定任命拟任职人员为副县长;第二步,召开主任会议,一是决定提请县人大常委会会议通过接受县长辞职的请求,二是决定提请县人大常委会会议通过县长代理人选;第三步,县人大常委会会议举手表决,通过接受县长辞职的请求;第四步,县人大常委会会议投票表决,在副县长中决定代理县长人选;第五步,给决定任命的副县长颁发任命书;第六步,决定任命的副县长(决定的代县长)向宪法宣誓。

      严格工作程序,依法行使职权是地方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的应有之义。法治新常态下,礼泉县人大常委会不断完善工作程序,彰显法律精神,依法履职的步履更加稳健,“人大故事”更加精彩。

 

      (陈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