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360万元买到曾出事故法拉利 索赔1440万

14.08.2015  11:39

  

  龚先生两年前花360万元购买的二手法拉利跑车

  江北男子龚瑜(化名)两年前花360万元在渝北新南路某4S店购买了一辆二手法拉利,后查出该车曾在杭州发生过严重交通事故,维修费高达40万元。今年5月7日,他将该4S店告上渝北区法院,要求退还购置款,且按购买价的3倍即1080万元进行赔偿。昨天,此案在渝北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将择日宣判。

  庭辩各方

  原告席:龚瑜及代理律师余洋、陈晔

  被告席:代理律师丁梦宇

  证人席:4S店法拉利品牌经理朱先生

  辩论焦点

  车况

  ■原告方:开一个月就出现异响

  龚瑜表示,在二手车买卖合同上明确写有“该车行驶公里数为3145公里,车况完好”,2013年8月23日交车时,店方也承诺这辆法拉利算是准新车,没有任何问题。但开了一个多月后仪表盘和车体内部就出现异响。

  代理律师陈晔表示,被告方隐瞒车辆的真实情况,已严重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构成欺诈。

  ■被告方:买方系检验完后接车

  被告方代理律师丁梦宇称,涉案车辆交付时,原告确认车辆状况完好负有检验义务,原告在检验完成后接受了涉案车辆,因此被告未构成欺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