岐山县八角庙村以法治文化建设促“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
八角庙村位于岐山县城东段,总面积6万平方公里,现有5个村民小组,576户,1767人,耕地面积3827亩。2014年全村工农业总产值7600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11000元。村内地势平坦,土地肥沃,基础设施完善,系全市首批确定的五星级新农村建设重点村,获“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殊荣。
近年来,为了弘扬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法治文化的渗透力,着力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素质,在全村形成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村上“两委”干部积极响应上级号召,多方筹资200多万元兴建集休闲、健身、娱乐为一体的八角庙文化广场。该县司法局投资绘制法治宣传画 60 余幅,制作法治宣传栏4块,宣传展板4块,在广场安装了法治文化宣传LED显示屏,以高科技的手段宣传法治文化、宣传宪法及渉农法律法规,将法治宣传与文化氛围完美结合,广场形成了普法宣传的新阵地,成为广大群众从事文化活动、改善民风民俗的理想场所。村上充分利用元旦、春节、清明、三八、五一、七一、国庆、端午等重大节日,组织村民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文娱活动,组建了锣鼓队、腰鼓队、秧歌队、舞蹈队、自乐班等群众文艺组织,广泛开展秦腔、锣鼓、广场舞、健身操、秧歌等各种健康向上、丰富多彩的文化娱乐活动,利用文化广场这个平台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在潜移默化中引导群众自娱自乐、自我教育,不断满足广大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同时,在休闲、娱乐、锻炼身体的同时,群众能立刻感受到法治文化的熏陶,在不知不觉中学习了法律知识,在潜移默化中强化了法治理念,成为广大群众零距离接触法律法规的生动平台,为新农村建设、农民增收、社会稳定、群众安居乐业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对全县法治文化建设起到了引领示范作用。
法治文化基地建设,极大地促进了“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激发了广大农民群众的政治热情,调动了村民民主参与的积极性,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民主选举有序,选举程序规范,选举秩序良好,选举结果群众满意。
——民主决策切实落实,村民会议及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健全,重大事项都能由村民讨论决定。
——民主管理扎实细致,村干部依法实行民主管理,村民自治章程、各项制度和村规民约健全。
——民主监督推进有力,村干部依法接受村民监督,定期报告工作,接受群众评议,村务公开制度健全,群众满意率达到90%以上,没有因村级账目不清、村务不公开而引发的群体上访案件。
——法治宣传教育深入人心,村民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法律素质不断增强,村干部遵纪守法,依法依章办事,农村法治化管理水平逐步提高,村民法治宣传教育普及率达到95%。
——农民能够熟悉寻求法律服务的渠道,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经过干部群众多年的不懈努力,村上各项工作进入法治化管理,村民邻里团结,和睦相处,村容村貌建设得到改善,全村经济和社会公益事业不断发展,呈现出一幅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繁荣景象。辖区无重大刑事案件,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村级“两委”班子无违法违纪问题,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张天赐)
来源:岐山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