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训秋:发挥法治的引领和保障作用 深入推进平安中国建设
陈训秋指出,社会治安问题是社会各种矛盾的综合反映,必须动员和组织全社会的力量,运用多种手段进行综合治理。各级综治组织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和深化平安中国建设会议精神,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平安建设,提高平安建设的法治化水平。要按照缩小政策单元的要求,积极促进出台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等,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方面的工作纳入法治轨道。要把依法办事作为基本要求,引导各级综治组织和综治干部把法治内植于心、外践于行,严格公正文明规范执法,依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社会秩序。要把增强全民法治观念作为平安建设的基础工程,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要推动社会组织明确权责、依法自治、发挥作用,吸引培育更多社会组织参与矛盾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青少年教育管理等工作,引导人民群众依法通过社会组织自我管理、自我服务。
陈训秋要求,各级综治组织要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精神,健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要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对综治工作和平安建设的领导,强化人财物保障。要积极协调各成员单位结合本身业务,参与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充分发挥各自作用;督促指导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落实内部各项治安防范措施,严防发生违法犯罪和其他治安问题,切实做到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互相协调。要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的责任与单位、个人的政治荣誉、经济利益紧密结合起来,建立奖惩制度,对因相关工作措施不落实而发生重特大刑事案件和重特大治安事件,致使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单位,依法追究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