阎良法院:“两覆盖”、“四结合” 代表、委员旁听、评查力常态化

08.09.2015  15:04
        陕西法院网讯    为进一步推进司法公开,规范司法行为,虚心听取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阎良法院于2014年6月17日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庭审评查的实施方案》,将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参加庭审评查纳入常态化管理。

        今年以来,阎良法院共开展人大代表参加庭审评查10余起,30余名人大代表参加了庭审旁听及案件评查,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参与评查案件内容涉及民间借贷、抚养费纠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寻衅滋事等诸多方面,涵盖民事、刑事等领域。在庭审评查活动中,阎良法院极力做到“两覆盖”和“四结合”,即:覆盖全院法官,覆盖全体区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与开展庭审观摩、提升案件质量结合起来、旁听庭审与促进司法公开结合起来、旁听庭审与落实陪审制度改革工作结合起来、旁听庭审与司法宣传结合起来。

        在今后的工作中,阎良法院将进一步结合正在开展的“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司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庭审评查活动为载体,强化双向联系,对代表们提出的各项意见和建议及时梳理研究,安排相关业务庭室进行落实,通过庭审观摩,建立工作中学习,在学习中成长的良好氛围,促使法官干警不断规范司法行为,有效提升司法技能,切实提高审判工作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