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县法院严厉打击毒品犯罪 集中宣判三起涉毒案件

28.06.2016  11:03
        陕西法院网讯    在“6.26”国际禁毒日前夕,户县法院积极开展禁毒工作,严厉打击毒品犯罪。该院对三起毒品犯罪案件进行公开集中宣判。在这些案件中,犯罪分子多采取少量、多次、流动贩毒的方式,其中以贩养吸、居间介绍买卖毒品的情形较为常见。这些罪犯虽然算不上“大毒枭”,但他们难以脱离对毒品的依赖,不能正确认识毒品的危害,具有很大的社会危害性。他们中有人因吸毒导致身体孱弱,家庭生活困难。集中宣判既是法律程序也是现身说法,可以在震慑和打击毒品犯罪的同时,教育群众远离毒品,爱惜自己,关爱家人。

        在本次集中宣判的罪犯中,李某2013年曾因毒品犯罪被判刑,因患重病对其监外执行。监外执行期间,李某继续以贩养吸,贩卖毒品,构成贩卖毒品罪。本院依法对其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王某明知是毒品二毒品海洛因而居间介绍他人买卖,构成贩卖毒品罪,且其曾因毒品犯罪被判刑,五年内再犯贩卖毒品罪,构成毒品再犯。法院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零三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近年来,该院积极总结审判工作经验,加强审判人员理论知识及业务能力培养。在坚持审判规范化建设的同时,扩充审判人员知识层面,提升毒品犯罪审判水平。注重理论学习,组织刑庭干警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典型案件,研讨毒品犯罪审判中的问题。在对历年的数据进行整理中发现,该院2013年至2015年审理的盗窃犯罪案件中吸毒人员为筹集毒资而盗窃约占20.8%。针对受到毒品控制的人在没有经济来源时常会以偷为业这一犯罪特点,刑庭组织审判人员进行研讨,并在审理此类盗窃案件时,对犯罪人进行有关毒品危害性的宣传教育,以期达到刑罚预防犯罪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