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塔法院人民陪审工作经验在全国法院会议交流推广

07.05.2015  11:51
        陕西法院网讯    近日,在最高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部署动员会上,雁塔法院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的经验得到了交流推广。

        自2013年12月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全国法院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19家法院之一后,雁塔区法院及时制定改革试点方案,在人民陪审员制度实施方面进行了多项探索,推出了人民陪审员退出机制,人民陪审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今年4月份,最高人民法院制定了《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办法》,并在全国确定了50家先行试点法院,开始全面推行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雁塔区法院作为50家先行试点法院之一,其前期提出的多项关于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的建议,如提高人民陪审员的任职年龄、加强任职资格审查、明确法官的指引义务、规定人民陪审员合议首发权、建立人民陪审员退出机制等在新的改革试点工作实施办法中都得到了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