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台法院做好“三个加减法” 内涵式发展显成效
做好为民司法“加减法”,满足群众多元诉讼需求。 该院不断建立健全诉讼服务中心主体功能,在增加了预约阅卷、文书送达、引入律师或志愿者服务等多项功能的基础上,对原有的立案服务、信访接待、判后答疑、诉讼保全、司法救助等职能进行细化分工,安排专人负责不同职能的诉讼服务,对当事人参与诉讼所需各类文书模板予以公示,一次性告知当事人诉讼程序、诉讼风险和诉讼所需材料,该院还专门为残疾人、老人等特殊群体,开通了“绿色通道”,对其开展优先立案、预约立案、上门立案等服务,并通过电话、短信、微博、微信等手段,与当事人沟通。切实做到来访有登记,法律咨询有解答,维权服务有导向,诉讼有指导,立案有答复。同时,充分发挥诉前调解职能作用,使调解在诉前、审前、诉中三个阶段全程无缝对接,突出诉前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作用,依托诉讼服务中心在诉前调解和指导人民调解的过程中对民商事纠纷进行风险释明,积极引导当事人进行诉前调解,通过委派调解、邀请协助调解及委托调解等,努力使矛盾纠纷解决在诉讼前。通过增加诉讼服务职能,拓宽矛盾纠纷化解通道,有效减少了当事人诉累,减轻了审判压力。
做好阳光司法“加减法”,有效回应群众司法期待。充分发挥司法公开“三大平台”机制作用,对裁判文书公开情况坚持一月一通报、一月一审查,保证了裁判文书公开率为100%,正确率为100%。积极通过院LED电子屏、公示栏、微信、微博、门户网站对审判流程予以公开。依托执行案件信息查询系统,对所有执行案件,包括被执行人基本信息、财产状况、执行标的和法院执行全过程等进行网上公开。在此基础上,不断增加视频直播、微博直播、巡回审判案件的数量和质量,通过最直观的方式推进阳光司法。在案件审理中,力求做到“五个公开”:诉辩意见公开、质证公开、认证公开、事实公开、裁判公开,当事人有理讲在法庭,有证举在法庭,有论辩在法庭。逐步实现了由被动公开向主动公开、由内部公开向外部公开、由选择公开向全面公开、由形式公开向实质公开,坚持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促公信。随着司法公开力度的不断加大,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法院自身的工作量,但却在极大程度了回应了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期待,减少了群众对新常态下司法工作的质疑。
做好规范司法“加减法”,切实增强法院司法公信。司法规范化建设是推进严格司法、公正司法、文明司法的重要抓手。该院在审判执行工作中,逐步建立了司法规范化建设长效机制,坚持边查边纠,边纠边建,有效查摆并整改了庭前准备不充分、庭审纪律不严、送达不规范、案件陪而不审、文书制作水平不高、案件执行力度不够等涉23个司法规范化问题,同时,由院审管办和监察室推行“三巡查”,即立案窗口作风巡查、庭审纪律巡查、执行进度巡查,对巡查出的问题及时向各业务庭反馈,并限期整改,推进了司法作风持续转变。同时,该院积极稳妥参与司法改革,全面落实非法证据排除、量刑规范化、证据裁判等原则以及证人保证书制度、被告人不穿囚服等具体司法改革制度。大力推行院长办案制,推进了司法本位回归。通过全面推进司法规范化,有效提升了审判执行效率,有力改进了司法工作作风,减少了不规范、不文明的司法行为发生率,在一定程度了破解了“六难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