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高院下发通知要求全省法院学习贯彻周强院长署名调研报告精神

04.11.2014  18:02
        陕西法院网讯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周强院长在对陕西延安、榆林等地多次进行实地调研的基础上,发表了《发扬陕甘宁边区人民司法优良传统  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在基层治理中的作用——对延安、榆林司法为民工作的调研报告》。省法院院长阎庆文在认真研读《调研报告》的基础上批示指出,全省法院要认真学习贯彻周强院长的《调研报告》,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在弘扬人民司法优良传统、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方面创造更多更好的经验,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做出新的贡献。延安、榆林法院要对照周院长提出的要求,拿出具体贯彻落实措施。根据阎庆文院长批示,省法院向全省法院下发了认真学习贯彻周强院长《调研报告》的通知。

        通知指出,全省法院要紧密结合十八届四中精神,深刻领会周强院长调研报告的深刻内涵和精神实质。要从依法治国、促进国家法治建设的高度学习贯彻《调研报告》的具体内容;要从人民司法在新时期、新形势下如何发展完善的高度认识《调研报告》所具有的深刻内涵;要从树立正确司法理念、准确定位法院职能的高度充分理解《调研报告》所阐发的本质要求。

        通知强调,全省法院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和实践周强院长《调研报告》提出的工作要求,积极推广“群众说事、法官说法”等工作机制,发挥基层首创精神,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大力推进司法民主,推进审判公开,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确保司法为民真正落到实处。

        通知要求,全省法院要充分认识到周强院长《调研报告》对于人民司法工作的重要指导意义,把学习周强院长《调研报告》精神与工作安排结合起来,把理论学习与解决问题结合起来,在学习过程中提高全省法院法官干警司法为民的能力与水平。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发挥表率作用,带头学习,先学一步,营造良好学习氛围。要求全省各级法院对此进行部署,通过组织开展学习讨论等形式,不断拓展学习深度,将学习贯彻周强院长调研报告精神引向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