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阎良区法院审结离婚诉讼 法官调解送失明丈夫“光明”

21.04.2015  09:13

陕西 传 媒网讯(记者 秦峰 通讯员 王守珍)马丽与周亮于2008年登记结婚,由于婚前缺乏了解,双方常因生活琐事发生纠纷。2011年春节,周亮在燃放烟花时,由于操作不慎,导致双目失明,这一突如其来的变故,让双方本不牢靠的婚姻关系彻底走到了尽头。自此,马丽开始了长达三年之久的离婚诉讼,西安市阎良区法院于2014年4月15日审结了这起纠缠多年的离婚诉讼,结束了双方名存实亡的夫妻关系,同时也最大限度的保护了周亮的权益,为其送去了司法的光明。

周亮被确认双目失明后,马丽就搬回娘家与其分居生活,并开始了漫长的离婚诉讼,法院考虑到周亮的特殊情况,均驳回了马丽的诉讼请求。然而就事实而言,双方已分居多年,夫妻关系已不复存在,故法院再次受理此案后,法官耐心给双方做调解工作,使原告马丽意识到,夫妻之间有相互扶养的义务,被告周亮现在已经双目失明,已无劳动能力,在经济方面必须给予周亮最大的帮助。同时使被告周亮意识到,法院虽然很同情其遭遇,但是客观上,双方的夫妻感情已经名存实亡,而且马丽也未对其进行照料,双方毕竟夫妻一回,与其双方痛苦的生活,不如还对方自由,让马丽在经济方面给予其最大的帮助,以保障日后生活。

经过耐心细致的调解,最后双方达成离婚协议,夫妻共同财产楼房一幢归被告周亮所有,以保障其居住生活。原告马丽再给付被告周亮经济帮助款75000元。同时,就双方被申请执行的三件执行案件,经调解也达成和解协议,积极履行了应给付义务。就此,双方多年的离婚诉讼及涉诉的多起执行案件都画上圆满句号。

被告周亮也激动的向法官表示,“我们的夫妻关系早晚都得解除,这样的结果,最大限度保护了我的权益,让我感受到了司法的温暖与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