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滨法院:巡回审判进农村 当庭调解促和谐
原告王花(化名)在安康高新区上游村自己的房屋内居住了30余年,以前出行都是经过村委会的农场出入。 1984年土地承包到户,村委会将农场作为自留地分给了邓胜、邓利(均为化名)两兄弟,由于两兄弟一直没有耕种,王花一直由此通行。1995年邓胜、邓利将争议的农场土地复垦,王花一家出行受阻,双方由此引发矛盾。王花为了解决出行问题,多次找村组调解,村组也多次做出了书面处理意见,由于邓胜、邓利反悔导致调解失败。2016年2月21日,双方因通行问题再次发生打架,经安康市公安局高新分局花园路派出所调解,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由于当事人缺少法律意识,没有及时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邓胜、邓利两兄弟再次反悔,导致调解落空。王花无奈到高新区管委会信访,高新区社管局接待后出具了让王花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建议。
9月12日,王花向高新法庭提起诉讼,法庭当日受理了此案。法官觉得案情看似简单,但双方当事人积怨太深,且邻里纠纷如果处理不当,有可能转为刑事案件,于是高新法庭决定在该村村委会公开开庭审理。9月28日上午,淅淅沥沥的小雨下个不停,高新法庭在该村村委会的会议室公开开庭审理。经过近3个小时的审理,合议庭决定休庭,当场发放征询旁听意见表50份,征求旁听群众对该案审理的意见和建议。同时,主审法官开展调解工作,分别从情理、法理、强制执行措施等方面给双方当事人做思想工作。经过耐心调解,终于使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被告同意在自己的自留地里留给原告一米宽的通道,为了解决双方后顾之忧,对于以后高新区统征争议的地款补偿问题都做了约定。原告给被告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这起积怨多年的上访案件终于得到了圆满解决。
该案的巡回审理,给上游村群众在家门口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教育课,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促进了农村的社会稳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