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起、富县法院开展《行政诉讼法》实施一周年宣传活动

20.05.2016  10:07
        陕西法院网讯    【吴起法院】正值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实施一周年之际,5月19日上午,吴起法院副院长张振杰带领行政审判庭法官前往吴起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行政执法的相关问题进行座谈,并征求了意见和建议。

        座谈中,副院长张振杰以行政审判实践为基础,结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实际,对行政处罚程序及调查取证、送达法律文书等方面进行了详细阐述,并就行政诉讼应诉技巧、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对于化解行政纠纷的必要性问题等进行了解答。座谈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干部职工纷纷表示,此次普法与执法实践联系紧密,受益匪浅,在今后的执法过程中要将规范执法、依法行政落实到工作中,切实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随后,在吴起县长征广场开展了新《行政诉讼法》实施一周年宣传活动。法官们通过派发传单、法律知识手册等重点宣传了行政诉讼立案登记制、行政案件受案范围、行政诉讼起诉条件、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及行政案件集中管辖等制度。对群众关心的民告官该如何告,民告官能不能赢等问题,进行了耐心解答。

      【富县法院】5月19日,在新《行政诉讼法》实施一周年之际,富县法院组织法官干警,由行政审判庭庭长任淑娟带队,在城乡多处设点,积极开展法律宣传活动。

        在用横幅、活动桌和巡回车辆打好简易宣传台上,摆放着各种宣传资料,法官干警,身着制服,胸带法徽,热情地和干部群众打招呼,主动向行政干部和城乡群众发放宣传资料,现场为干部群众答疑释法,重点宣传了行政案件受案范围、行政诉讼起诉条件、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及行政案件集中管辖开展情况,对群众关心的民告官该如何告,并用典型行政案例回答民告官能不能赢等问题,增强了群众的法制观念和依法维权的信心,受到干部群众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