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翔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涉农民工工资案件

30.01.2015  12:21
        陕西法院网讯      “法院为我们主持了公道,要回了拖欠多年的工资,感谢法院,让我们深刻感受到了公正司法带来的温暖。”日前,凤翔法院执结了一起涉农民工工资案件,为14名四川籍的民工讨回工资21.21万元。

        2014年8月22日,凤翔法院执行局来了一群操着外地口音的民工,他们情绪非常激动,称宝鸡市某公司拖欠他们工资已有几年了,现在法院已经判决,要求给他们执行回养家糊口的救命钱。原来,他们来自四川,共有14人,2010年跟随一名叫帅某的四川人,到凤翔县某工地干活。工程完工后,帅某与承包的宝鸡市某公司因工程款发生纠纷,拖欠了这14名民工的工资,双方互相推诿,公司称已将工资付给了帅某,帅某称公司还拖欠他工程款。无奈,这14名民工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几年来,先后通过仲裁、诉讼,最终法院判决由帅某支付14名民工劳动报酬21.21万元,宝鸡市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案件受理后,凤翔法院高度重视,首先对这14名民工进行了安抚,并承诺会在短期内帮助他们讨回工资。随后,该院领导亲自督办,带领执行人员赴西安、咸阳寻找被执行人,查找财产线索。将被执行人帅某找见后,其拒不履行法律文书,随对其决定司法拘留15日。期限届满后,帅某仍未履行判决。办案人员随后六下宝鸡,给负连带责任的宝鸡市某公司做了大量的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劝说,告知其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最终促使宝鸡市某公司答应先给付民工工资,之后他们将会到法院向帅某追偿。而终于领到了工资的民工们感激的连连向法官道谢,并向法院送来了一面写有“秉公执法,依法为民”的锦旗,这才发生了文章开头的一幕。